一、前言
國債買斷式回購,是指國債持有人在將一筆國債賣出的同時,與買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再由賣方以約定價格從買方購回該筆國債的交易行為。買斷式回購可以被看作兩筆現券交易的組合,第一筆是成交當日的即期現券交易,第二筆是在回購到期日的反向現券交易。
現有市場上開展的國債封閉式回購實際上是一種質押式回購,回購成交後,相應國債所有權並沒有發生轉移,因此,封閉式回購僅具有融資功能。相對而言,國債買斷式回購是一種“實券過戶”的交易,回購成交後,相應國債從融資方帳戶過戶至融券方帳戶,融券方在回購期間擁有相應國債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因此,買斷式回購不僅是一種融資的工具,同時也可以作為融券的工具。此外,封閉式回購實行“標準券”質押制度,買斷式回購的標的券種為指定的單只國債。因此,與國債封閉式回購業務相比,買斷式回購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實券過戶制度,買斷式回購直接以證券帳戶為基礎進行交易,即回購成交後,融資方的國債即被過戶到融券方的帳戶中,回購到期,國債再反向過戶;
買斷式回購實行履約金保證制度,參與者進行買斷式回購交易必須交納一定比例的履約保證金,凍結在結算公司,回購期滿才可解凍;
買斷式回購引入了不履約申報制度,在國債買斷式回購到期時,無論融資方還是融券方如果無法按期履約,均可以主動進行到期回購的“不履約申報”;
買斷式回購實行有限責任交收制度,一方違約或申報不履約後,履約金劃歸守約的對手方,雙方交收責任解除,因此,這是一種有限責任的交收制度。
本次新推出的國債買斷式回購業務同時具備了融資和融券的功能。買斷式回購可以滿足持券方傳統的融資需求,在市場看漲時,提供一種做多機制,對於其對手方而言,買斷式回購滿足了融券的需求,在市場下跌時,可以提供一種做空機制。此外,買斷式回購還具有遠期價格發現功能,買斷式回購的成交價格實際上就是該債券的遠期價格,它反映了市場對於債券未來一定時間內的價格預期,投資者可以根據買斷式回購所揭示出來的遠期價格制定相應的投資策略,規避市場風險。
目前國債市場僅有做多機制,只有當現券價格上漲時,市場參與者才能獲利。買斷式回購具有做空機制,當投資者預期國債現券市場價格下跌時,可以通過買斷式回購融入現券並賣出,如果回購期間現券價格按預期判斷下跌,該投資者就可以較低的價格再買入現券,並在回購到期時歸還對手方,這樣,該投資者以“高賣低買”的方式,利用買斷式回購和現券交易的組合獲得盈利,這也就是市場上所說的做空機制。
買斷式回購的市場參與者限定為機構投資者,即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B、D帳戶的投資者。此外,在買斷式回購業務推出初期,試行交易權管理制度,經過核准的會員公司方可以自營或代理參與買斷式回購業務。
二、术语定义
國債買斷式回購:是指國債持有人在將一筆國債賣出的同時,與買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再由賣方以約定價格從買方購回該筆國債的交易行為。並非所有上市國債都開展買斷式回購交易,上證所一般選擇發行量大、市場流動性好、期限較為合適、新發行的基準國債開展買斷式回購交易。買斷式回購的期限設置從現有封閉式國債回購的期限品種中選擇。
買斷式回購的履約金制度:買斷式回購的交易雙方在成交後必須按規定繳納履約金。履約金數量根據初次結算金額和相應的履約金比率確定。履約金只有在該筆交易到期日買賣雙方完成交收義務後,才予以解凍。交易所對不同品種設定不同的履約金比率,履約金比率由交易所發佈。如有調整,調整後的比率只適用於調整後的交易,不追溯調整。
到期違約:買斷式回購到期時,融資方需要向融券方購回相應國債,因此,融資方和融券方要分別準備好相應的資金和國債。如果到期結算時,融資方的購回資金不足,則融資方違約;如果融券方證券帳戶中沒有足額的相應國債,則融券方違約;
不履約申報:國債買斷式回購到期日當日閉市前,如果融資方或融券方無法履約或放棄履約,須進行到期回購的“不履約申報”,投資者申報不履約指令後,按違約處理。不履約申報通過結算會員的PROP
平臺進行,以買斷式回購成交日的成交編號進行申報。
初始結算:由中央登記結算公司作為共同對手方擔保交收,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在結算系統中分別設立資金及證券集中交收帳戶,用於完成與結算參與人資金和證券的交收。同時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為結算參與人開立資金交收帳戶(即現有結算備付金帳戶)和證券交收帳戶,用於買斷式回購初始結算資金和證券交收。結算參與人證券交收帳戶與其現有結算備付金帳戶存在一一對應關係。
到期結算:由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組織融資方結算參與人和融券方結算參與人雙方採用逐筆方式交收,中央登記結算公司不作為共同對手方,不提供交收擔保。合資格的結算參與人如需開通買斷式回購結算業務,須向中央登記結算公司遞交申請,開立專用資金及證券交收帳戶。
專用資金交收帳戶(專用結算備付金帳戶)和專用證券交收帳戶:由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為合資格的結算參與人開設,分別用於完成結算參與人之間買斷式回購交易到期購回結算時的資金交收和證券交收。結算參與人專用結算備付金帳戶與其專用證券交收帳戶之間存在一一對應關係。
三、主要業務說明
3.1.買斷式回購的初始結算業務流程
買斷式回購採用“一次成交,兩次結算”的方式,兩次結算包括初始結算與到期結算。初始結算由中央登記結算公司作為共同對手方擔保交收,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在結算系統中分別設立資金及證券集中交收帳戶,用於完成與結算參與人資金和證券的交收。同時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為結算參與人開立資金交收帳戶(即現有結算備付金帳戶)和證券交收帳戶,用於買斷式回購初始結算資金和證券交收。結算參與人證券交收帳戶與其現有結算備付金帳戶存在一一對應關係。
買斷式回購初始交易日(T日),機構投資者申報買斷式回購買賣資訊,交易主機對申報進行餘額檢查、撮合和即時過戶,並送成交資訊到登記公司和券商系統。閉市後,送成交資訊至登記公司;
買斷式回購初始交易日(T日)閉市後,登記公司清算系統根據交易所成交資料按參與人清算編號對買斷式回購交易、履約金與其他品種的交易進行清算,形成一個清算淨額。其中:
買斷式回購初始結算金額=初始結算價*成交數量。其中,初始結算價=標的國債成交日上一交易日收盤價(淨價)+標的國債成交日應計利息;
標的國債T-1日沒有收盤價的,按最近一個交易日收盤價計算;標的國債沒有收盤價的,按發行價計算;
履約金=國債買斷式回購初始結算金額*該買斷式回購品種的履約金比率;
買斷式回購初始交易日(T日)日終,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根據清算結果,按照貨銀對付的原則,將處於交收狀態的國債在結算參與人證券交收帳戶和證券集中交收帳戶之間進行劃撥,並在當日G4檔中增加買斷式回購過戶明細。具體做法如下:
T日日終,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按照結算參與人委託,將國債從買入證券帳戶劃撥至結算參與人證券交收帳戶,再統一劃撥至證券集中交收帳戶。
T日所有證券交易資金清算後為淨應收的,或T日所有證券交易資金清算後為淨應付的但結算參與人結算備付金內剩餘可用資金不小於該應付淨額的,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將應付標的國債從證券集中交收帳戶劃撥至結算參與人證券交收帳戶,完成中央登記結算公司與結算參與人之間不可撤銷的證券交收,並代為劃撥至相應賣出證券帳戶。
T日所有證券交易資金清算後為淨應付的,且結算參與人結算備付金內剩餘可用資金小於該應付淨額的,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將對其實施證券待交收處理。如T+1日結算參與人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的,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將相應待交收證券及其產生的權益劃撥至該結算參與人證券交收帳戶,最終劃撥至相應賣出證券帳戶。如T+1日結算參與人資金交收違約的,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將其待交收證券確定為待處分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對待處分證券及其權益依法擁有處置權。
買斷式回購初始交易日(T日),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在當日發送的F3(清算匯總表)檔內增加買斷式回購內容外,還分別通過JSMX(結算明細檔)向融資方和融券方結算參與人發送買斷式回購交易清算明細資料。
T日日終,結算參與人的結算備付金帳戶內資金在完成該結算參與人T-1日所有證券交易、有效認購的資金交收後的剩餘可用資金小於當日應付淨額的,其差額為待交付金額,必須在T+1日交收截止時點前補入其結算備付賬戶內。T+1日中央登記結算公司進行資金交收時,將結算參與人應付淨額由其結算備付金帳戶劃撥至中央登記結算公司資金集中交收帳戶,在結算參與人已完成證券交收義務的前提下,將應收淨額由資金集中交收帳戶劃入其結算備付金帳戶。
3.2.買斷式回購的不履約申報業務流程
國債買斷式回購到期日當日閉市前,如果融資方或融券方無法履約或放棄履約,須進行到期回購的“不履約申報”,投資者申報不履約指令後,按違約處理。不履約申報通過結算會員的PROP
平臺進行,以買斷式回購成交日的成交編號進行申報。
回購到期清算日(R日)9:00-15:00,融資方和融券方均可通過PROP系統對當日到期的一筆或多筆買斷式回購申報不履約;
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接受對同一筆交易的多次申報,但以最後一次申報為准。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公司收到參與人發送的不履約申報後將申報結果即時回饋給申報人;
參與人可通過PROP平臺即時查詢申報結果。
參與人申報不履約後其購回交收義務自動解除,相應的履約金不予返還。
3.3.買斷式回購到期購回結算業務流程
買斷式回購到期結算由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組織融資方結算參與人和融券方結算參與人雙方採用逐筆方式交收,中央登記結算公司不作為共同對手方,不提供交收擔保。合資格的結算參與人如需開通買斷式回購結算業務,須向中央登記結算公司遞交申請,開立專用資金及證券交收帳戶。
融券方結算參與人應保證賣出證券帳戶在回購到期清算日(R日)前有足額標的國債用於交付。
回購到期清算日(R日),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對參與人買斷式回購到期購回進行單獨清算,並通過JSMX檔(結算明細檔)向參與人發送明細清算資料。其中:
購回金額=[該筆買斷式回購初始成交價(淨價)+ 到期日(日曆日)標的國債應計利息]×成交數量。
回購到期清算日(R日)日終,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剔除融券方已做不履約申報的交易後,按買斷式回購成交順序自前往後逐筆檢查各賣出證券帳戶中標的國債是否有足額,若足額,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將該足額標的國債做凍結處理。若不足額,則判定該筆交易為融券方參與人違約。此過程中,若賣出證券帳戶狀態不正常導致標的國債凍結失敗,視同融券方參與人無力履約。
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於回購到期清算日(R日)向融券方參與人發送的G4檔中將包含上述國債凍結內容。
各融資方結算參與人應在到期購回交收日(R+1日)14:00前將所有應付款項足額劃入其專用結算備付金帳戶,到期購回資金交收處理開始後的入賬資金以及當日應收款項不得用於當日應付款項的交收。
到期購回交收日(R+1日),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於R+1日14:00進行買斷式回購到期購回資金交收,在剔除融資方結算參與人已做不履約申報的交易後,按買斷式回購的成交順序自前往後逐筆檢查其專用結算備付金帳戶中是否有足額資金,若足額則完成該筆資金交收,若該備付金帳戶中當前可用於交收的餘額小於某筆交易的金額,則判定該筆交易為融資方違約,不進行該筆交易的資金交收。
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於到期購回交收日(R+1日)日終通過JSMX檔(結算明細檔)發送逐筆交收結果資料。
到期購回交收日(R+1日)最終交收時點前,對於雙方履約的交易,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將賣出證券帳戶中相應標的國債解凍,劃撥至融券方參與人專用證券交收帳戶,再劃撥至融資方參與人專用證券交收帳戶,最終代為劃撥至相應買入證券帳戶。
對融資方違約的交易,融券方應付國債義務自動解除,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對原凍結的標的國債予以解凍,解凍國債在R+2日可用。融券方結算參與人可通過當日的G4檔獲知國債的解凍資訊。
若R+1日由於任何一方證券帳戶狀態異常造成標的國債過戶失敗,視同該方無力履約。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在核查融券方或融資方結算參與人可交收的國債或資金是否足額時按成交記錄逐筆完成,同筆交易不拆分交收。
R+1日,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清算系統根據買斷式回購業務原則及當日交收結果判定履約金的歸屬,並將處理結果併入當日二級市場淨額清算,計增相關參與人現有結算備付金帳戶的可用餘額。履約金歸屬判定規則如下:
交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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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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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均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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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還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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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方履約,融券方申報不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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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融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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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方履約,融券方無力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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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融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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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均無力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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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風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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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方申報不履約,融券方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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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融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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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均申報不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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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風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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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方申報不履約,融券方無力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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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風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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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方無力履約,融券方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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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融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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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方無力履約,融券方申報不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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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風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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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產品的功能特性
新意證券綜合管理平臺(E-SIM)通過實現下述功能,來支持國債買斷式回購業務的登記結算業務。
國債買斷式回購初始結算業務的清算
系統能夠根據登記公司下發的G4檔中的買斷式回購業務的標的債券過戶資料進行清算,並根據清算結果記增融券方標的債券餘額,記減融資方標的債券餘額;
系統能夠根據登記公司下發的JSMX檔中的買斷式回購業務本金記錄資料進行清算,分別統計每筆買斷式回購業務中的融資方和融券方的初始結算金額和交易經手費,並能夠按照營業部匯總當日買斷式回購業務的初始結算金額淨額和交易經手費淨額;
系統能夠將根據JSMX檔中的買斷式回購業務本金記錄資料進行清算得到的初始結算金額淨額和交易經手費淨額和登記公司下發的F3檔中初始結算金額和交易經手費進行對帳,並顯示對帳結果;
系統能夠根據登記公司下發的JSMX檔中的買斷式回購業務履約金收取資料進行清算,分別統計每筆買斷式回購業務中的融資方和融券方的履約金收取金額,並能夠按照營業部匯總當日買斷式回購業務的履約金收取淨額;
系統能夠將根據JSMX檔中的買斷式回購業務履約金收取資料進行清算得到的履約金收取淨額和登記公司下發的F3檔中的履約金收收取金額資料進行對帳,並顯示對帳結果;
系統能夠根據清算結果保留每日的買斷式回購的交易明細記錄;
系統能夠按照G4 檔格式向營業部發放當日買斷式回購交易債券過戶資料;
系統能夠按照JSMX檔格式向營業部發放當日買斷式回購交易明細資料;
國債買斷式回購到期購回結算業務的清算
系統能夠根據回購到期清算日(R日)登記公司下發的G4檔中的買斷式回購業務的標的債券凍結資料進行清算,並根據清算結果記減融券方標的債券餘額;
系統能夠根據回購到期清算日(R日)登記公司下發的JSMX檔中的回購到期交收通知記錄進行清算處理,分別統計每筆回購到期記錄融資方和融券方在R+1日的購回金額,並能根據清算結果統計各營業部R+1日的購回金額淨額;
系統能夠根據回購到期清算日(R日)登記公司下發的JSMX檔中的回購到期交收通知記錄的清算結果更新系統保留的對應的回購交易明細記錄的是否履約申報狀態:
系統能夠根據R+1日登記公司下發的G4文件中的買斷式回購到期標的債券過入記錄記增相應融資方的債券;根據G4檔中的買斷式回購到期標的債券解凍資料記增相應融券方債券;根據債券過出資料記減相應融券方的債券;
系統能夠根據R+1日登記公司下發的JSMX檔中的回購到期本金交收記錄進行清算處理,分別統計每筆回購到期記錄融資方和融券方在R+1日的購回金額,並能根據清算結果統計各營業部R+1日的購回金額淨額;
系統能夠根據R+1日登記公司下發的JSMX檔中的履約金退回記錄進行清算,分別統計每筆買斷式回購到期業務中的融資方和融券方的履約金退回金額,並能夠按照營業部匯總當日買斷式回購到期業務的履約金退回淨額;
系統能夠根據JSMX檔中的買斷式回購到期業務履約金退回資料進行清算得到的履約金退回淨額和登記公司下發的F3檔中的履約金收退回金額資料進行對帳,並顯示對帳結果;
系統能夠按照G4 檔格式向營業部發放當日買斷式回購到期債券過戶數據;
系統能夠按照JSMX檔格式向營業部發放當日買斷式回購到期交易明細資料;
專用資金交收帳戶的管理
系統能夠增加並管理專用客戶資金交收帳戶,用於記錄由於逐筆非擔保交收而產生的專用客戶資金交收帳戶的資金變動情況;
系統能夠增加並管理專用自有資金交收帳戶,用戶記錄由於逐筆非擔保交收而產生的專用自有資金交收帳戶的資金變動情況;
系統能夠對新開設的專用客戶資金交收帳戶和專用自有資金交收帳戶進行結息處理;
買斷式回購業務的資金清算功能
系統能夠根據F3資料以及股份清算產生的買斷式回購資金交收資料進行資金清算,記錄買斷式回購業務而產生並且以淨額擔保交收方式交收的資金變動憑證,並記錄各機構人民幣客戶資金帳戶和自有資金帳戶餘額;
系統能夠根據股份清算產生的買斷式回購資金交收資料進行資金清算,記錄買斷式回購到期業務產生的以逐筆非擔保交收方式交收的資金變動憑證,並記錄各機構專用客戶資金交收帳戶和專用自有資金交收帳戶餘額;
買斷式回購到期不履約申報功能
在回購到期日,融資方和融券方可以通過本系統的買斷式回購到期不履約申報功能進行不履約申報;
系統能夠將用戶提交的不履約申報請求通過PROP系統提交到登記公司;
系統能夠接收PROP系統返回的不履約申報記錄受理結果,並通知用戶;
用戶能夠通過本系統的買斷式回購履約狀態查詢功能,向登記公司即時查詢某一筆買斷式回購交易記錄當前的履約狀態;
統計查詢功能
買斷式回購交易明細查詢:用戶可以按照交易日期時間段,回購代碼,機構代碼,買賣標誌(融資,融券),帳戶性質,股東帳號查詢買斷式回購交易明細資料。
買斷式回購交易匯總查詢:用戶可以按照交易日期時間段,回購代碼,買賣標誌(融資,融券),帳戶性質,機構代碼查詢買斷式回購交易匯總資料。
買斷式回購未到期明細查詢:用戶可以按照到期日時間段,機構代碼,回購代碼,買賣標誌(融資,融券),帳戶性質,股東帳號查詢買斷式回購未到期記錄。
買斷式回購債券存量查詢:用戶可以按照機構簡稱,回購代碼,帳戶性質,股東帳戶查詢,查詢結果可以按照機構生成債券餘額小計,並生成合計數。
買斷式回購未到期匯總查詢:用戶可以按照到期日時間段,機構代碼,回購代碼,買賣標誌(融資,融券),帳戶性質,查詢買斷式回購未到期記錄。
買斷式回購到期交收通知查詢:用戶可以按照交收日期,機構代碼,回購代碼,買賣標誌(融資,融券),帳戶性質,查詢買斷式回購未到期記錄,查詢結果可以按照機構生成交收金額小計,並生成金額合計數。
買斷式回購交易到期履約狀態查詢:用戶可以按照交易清算日期,機構代碼,回購代碼,買賣標誌(融資,融券),帳戶性質,履約狀態,股東代碼查詢買斷式回購交易記錄的履約狀態。
買斷式回購交易履約金明細查詢:用戶可以按照交收日期,機構代碼,回購代碼,買賣標誌(融資,融券),帳戶性質,股東代碼查詢買斷式回購交易履約金明細。
買斷式回購交易機構履約金變動明細查詢:用戶可以按照交收日期,機構代碼,買賣標誌(融資,融券),帳戶性質,回購代碼查詢買斷式回購交易履約金機構變動明細,查詢結果可以按照機構生成小計,並生成合計資料。
買斷式回購到期不履約申報記錄查詢:用戶可以按照申報日期時間段,機構代碼,回購代碼查詢申報日各營業部受理的買斷式回購到期不履約申報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