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部分證券公司不同程度地存在挪用客戶資金問題,嚴重影響證券公司的公眾誠信,已經引起監管部門高度重視。客戶資金存管模式(兩種模式:客戶資金獨立存管模式和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模式)的改革,防範證券公司和分支機搆挪用客戶資金事件的發生,建立健全內控機制,推動證券公司規範發展成為金融監管部門迫切希望解決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客戶保證金進行銀行第三方存管(以下簡稱”第三方存管”)並沒有改變券商經紀業務的仲介本質,只是影響客戶資金的交收、存取以及開銷戶的業務流程。因此,實施第三方存管需要證券證券公司和銀行的相互協作來共同完成。
為適應第三方存管業務需要,銀行方需要建立相應的客戶資金存管業務系統(銀行負責開發),券商方需對其櫃檯系統作相應的改造(櫃檯廠商負責);並建立連接“銀行存管業務系統(簡稱CTS)”和“券商營業部櫃檯交易系統(簡稱CBS)”之間資料通訊和清算對帳業務處理的“第三方存管券商總部資訊系統(簡稱CTMIS)”(新意公司開發);同時,還需新增一套“法人清算系統”(新意公司開發)專門負責第三方存管客戶資金的法人清算。
建設銀行已經在其銀行系統內建立了CTS,並於2004年4月開展對南方證券的客戶保證金存管業務。其他銀行(如:工商銀行)的CTS正在建設過程中。
新意公司開發的CTMIS,採用證券公司與存管銀行進行一點匯總連接,即存管銀行在證券公司總部所在地的分行與證券公司總部一點接入,總部和各營業部多點連接的方式,並面向營業部CBS提供了標準統一的“CTMIS營業部端介面”,方便CBS接入。CTMIS除提供銀行CTS和營業部CBS之間日間開戶、資金存取資料同步和日終清算對帳檔收發功能外,還進行了相應的存管業務處理和清算對帳核對工作。CTMIS為證券公司實施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提供了最經濟、最有效、最快捷的技術解決方案。
[業務描述]
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遵循“券商管證券,銀行管資金”的原則,在證券公司與所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之間建立隔離牆,由證券公司負責客戶證券交易、股份管理以及根據登記公司的交易結算資料計算客戶的交易買賣差數;存管銀行負責投資者保證金帳戶的開戶、轉賬、現金存取以及證券公司與登記公司和客戶之間的資金交收,並負責接受證券公司的指令為客戶支付利息和劃撥傭金等。
第三方存管涉及的主要業務包括客戶帳戶管理、客戶保證金轉帳和存取、證券買賣和清算對帳等。
1、客戶帳戶管理
(1)客戶開戶
客戶(含個人和機構投資者)保證金銀行存管業務開戶交易是指客戶憑藉相關資料,在存管銀行營業網點或證券公司的營業網點辦理開戶業務,並在存管銀行的系統中生成客戶保證金帳戶,在證券公司的系統中生成客戶號,通過存管銀行和證券公司的聯網系統即時傳送客戶開戶資料的電子資料,同時在存管銀行客戶保證金帳戶和證券公司端的客戶號之間建立一一對應的關係。
(2)客戶銷戶 證券銷戶(及客戶號的銷戶)在證券公司端完成,保證金帳戶銷戶在存管銀行端完成。
(3)帳戶的其他處理 存管銀行負責客戶保證金戶的掛失及解掛;
證券公司負責客戶的各類凍結及解凍以及客戶的撤銷指定交易和轉託管業務;
存管銀行和證券公司的營業網點櫃檯均還可為投資者提供開、銷查詢、追加和修改投資者基本資料。
2、保證金轉賬與存取
投資者(含個人和機構)保證金可以通過轉賬(人工或電子方式)或現金進行存取,存取款業務由存管銀行單端發起。
(1)存款業務
投資者(含個人和機構)憑證券卡(或折)到存管銀行營業網點的櫃檯或通過電子方式(網上或電話)辦理保證金存款(或轉入)。交易完成後,通過存管銀行與證券公司的聯網系統將帳戶變動資訊傳送給證券公司,同步即時更新客戶在證券公司對應客戶號的台賬餘額。
(2)取款業務
投資者(含個人和機構)憑證券卡(或折)到存管銀行營業網點的櫃檯或通過電子方式(網上或電話)辦理保證金取款(轉出)。該交易完成後,通過存管銀行與證券公司的聯網系統將帳戶變動資訊傳送給證券公司,同步即時更新客戶在證券公司對應客戶號的台賬餘額。根據證券公司的有關要求,對客戶取款金額進行差別化管理。
(3)證券買賣
客戶證券買賣由證券公司單端發起。客戶證券買賣通過證券公司提供的委託手段,操作入口為客戶在證券公司的客戶號及密碼。證券賣出按照證券公司現有委託處理模式進行股份校驗;證券買入按照證券公司現有委託處理模式進行該客戶號下資金台賬可用金額校驗。即客戶證券買賣交易與現行的交易模式不變。
3、清算對賬
存管銀行與證券公司日終進行清算對賬,證券公司負責根據交易所和登記結算公司的資料生成客戶證券交易買賣差檔,並通過存管銀行與證券公司的聯網系統發送給存管銀行,存管銀行不需進行股份清算,只需完成交易結算資金的交收和記賬。
[實現方案]
1、方案描述
遵循“券商管證券,銀行管資金”原則。
證券負責客戶證券交易、股份管理以及根據登記公司的交易結算資料計算客戶的交易買賣差數。
存管銀行負責投資者保證金帳戶的轉賬、現金存取以及證券公司與登記公司和客戶之間的資金交收,並負責接受證券公司的指令為客戶支付利息和劃撥傭金等。
區分客戶群,進行獨立管理
普通客戶實施“第三方存管”,證券交易等模式與現有模式一致。
公司自營戶、代客理財戶不實施“第三方存管”,這部份客戶稱非“第三方存管”戶。
公司總部新增法人清算系統,在登記公司新申請法人清算席位,負責“第三方存管”客戶和銀證通客戶的清算;非“第三方存管”戶仍然延用原法人清算系統及法人清算席位。
建立帳戶關係:存管銀行開設客戶保證金託管專戶,同時,為投資者開立“客戶保證金帳戶”,登記客戶保證金帳戶明細,證券公司負責生成客戶號。帳戶結構(如圖所示):
2、業務體系

以上業務體系包括“第三方存管”和非“第三方存管”兩部分。下述系統實現部分主要針對實現“第三方存管”業務而言。
3、系統結構 “第三方存管”應用系統總體架構是由“銀行存管業務系統”,“營業部櫃檯交易系統”、“法人清算系統”和“CTMIS”四部分組成(如下圖所示)。
其中:
“銀行存管系統”:負責客戶保證金存管;
“營業部櫃檯交易系統”:負責客戶證券存管和交易。
“法人清算系統”:負責第三方存管客戶資金的法人清算(新增一套),由新意公司提供;
“CTMIS”是負責“銀行系統”和“櫃檯系統”之間的日間資料通訊服務和日終資金清算對帳業務處理的中間系統,由新意公司負責實施。

4、網路結構
第三方存管系統網路結構由證券公司與存管銀行進行一點匯總連接,即存管銀行在證券公司總部所在地的分行與證券公司總部一點接入,實現銀行CTS證券公司總部CTMIS對接,再由CTMIS和證券公司各營業部的CBS對接。網路拓撲結構如下圖所示:
5、安全方案 廣域網的安全保障:為保證總部和各營業部的線路暢通,需要考慮備份線路方案,即公司總部提供的撥號備份伺服器做為撥號備份。
局域網的安全保障:為保證交易類系統的安全性,公司總部局域網應設立相應的隔離網段。
與存管銀行通信的安全保障:為保證通訊線路的可靠性,證券公司在總部採用一條2MSDH接入存管銀行在證券公司總部所在地分行,並要另外準備一條備份線路。
[實施方案]
1、業務準備
存管銀行:起草和制定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即存管銀行方各項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範,完成相關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證券公司:起草和制定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即證券公司方各項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範,完成相關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對投資人的各種電子和實物資料進行清理;證券公司對總部和下屬各營業部在其他商業銀行開立的各類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帳戶進行清理和撤銷,並準確計算出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缺口。
銀證協議:包括存管銀行與證券公司之間,證券公司與投資者之間以及存管銀行與投資者之間的兩兩協議。
2、技術準備
存管銀行:根據雙方確定的業務處理模式,完成存管銀行CTS系統功能的開發和優化,並對銀行營業網點櫃檯的前端介面進行改造,滿足開、銷戶等前端業務處理需要,實現證券保證金帳戶與銀行存款帳戶的電話轉賬功能。
證券公司:根據雙方確定的業務處理模式,建立總部CTMIS(第三方存管券商總部資訊系統),並對總部法人清算系統、營業部櫃檯交易系統進行改造,滿足銀證雙方業務聯動處理的需要。
進行存管銀行與證券公司總部,證券公司總部與其各營業部系統的介面開發測試工作,建立整個第三方存管業務系統安全可靠的網路連接。
3、數據遷移
存管銀行與證券公司要實現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即銀行存管業務模式相應對證券公司原有客戶採取批量轉移的方法(注:證券公司與其他商業銀行開展的銀證通客戶可以不變)。
[名詞解釋]
客戶保證金第三方存管:指證券公司將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委託的證監會批准的具有存管業務資格的第三方機構管理。本方案的第三方機構特指銀行。
存管銀行:指負責對證券公司客戶的證券交易保證金進行集中存管的銀行。
CTS:即資金存管業務系統。指銀行專門用於處理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存管業務的資訊系統。
CBS:即櫃檯交易系統。指證券公司營業部專門用於處理投資者證券交易業務的資訊系統。
CTMIS:即第三方存管券商總部資訊系統。指連接銀行CTS和券商營業部CBS的通訊平臺和存管業務處理的總部資訊系統。